各级行政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可采取的措施|南京行政诉讼律师 各级行政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可采取的措施如下: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为法定传染病,实施“乙类管理、甲类防控”: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三条、第四条...